2020西安市经开区企业复工申请流程
区内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:
根据市政府《关于强化复工生产企业防疫监管有关工作的通知》(市政函〔2020〕14号)、经开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《关于做好企业恢复生产工作的通知》(经开指办发〔2020〕13号)精神,结合我区疫情防控形势,允许区内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分类分时段有序自愿按程序复工。现就企业复工相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复工时间
自2月10日起,符合“白名单”(包括涉及疫情防控必需、保障城市运行必需、群众生活必需及其它涉及重要国计民生的企业,以及重点建设项目施工涉及的企业等)且首批到岗员工为本市的、本市上下游产业链和供应链相对完整的企业,可以申请复工。自2月20日起,其它企业可以申请复工。
二、复工标准
企业在提出复工申请前要做到“六个必须”:
(一)必须成立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或工作专班。建立由企业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疫情防控机构,下设排查管控、厂区消杀、物资保障、封闭管理、应急处置、宣传教育等小组,制定疫情防控工作方案,明确各项措施的具体负责人及组成人员。
(二)必须逐人排查并建立职工健康档案。精准排查每名职工春节假期流动轨迹和健康情况,并按市内、市外省内、省外非高危疫区、省外高危疫区等要求登记造册和上报。
(三)必须制定职工返岗工作方案。 根据企业自身的用工需求,统筹安排市外滞留职工的返厂计划,制定返岗工作方案,按市内、市外省内、省外非高危疫区、省外高危疫区分批分次安排职工返回、核酸检测和上岗,并明确职工返岗时间与数量、厂内与厂外居住的防控措施等。
(四)必须对厂区开展全面消杀。要开展厂区内环境卫生大扫除,不留任何死角;要对厂区、车间、办公楼、研发楼、食堂、集体宿舍等公共区域和洗手间、电梯、通道、垃圾桶等职工流动频繁的重要部位进行密集集中消杀。
(五)必须做好防控物资(隔离房间)准备。要提前备齐口罩、防护服、护目镜、手套、酒 精、消毒液、体温器(计)、洗手液等防控物资,并配备相应的消杀设备。需准备一定数量的密封条件好、有独立卫生间、值守人员有独立场所、远离办公楼和餐厅等人员密集场所的应急隔离留观房间。
(六)必须强化防疫防控宣传。要通过企业网站、微信公众号、微信群、QQ群等主动宣传疫情防控知识和措施、经验与正面典型等,提高防控认识,消除恐惧情绪,杜绝侥幸心里,促使职工做到科学防控,传播正能量。同时,对疫情发展,以政府部门、权威媒体报道为主,坚决杜绝传播各种未经官方正式发布的小道消息,确保做到不信谣、不传谣。
三、复工流程
(一)企业向经开区疫情指挥部提出复工申请,并向企业排查防控和市场监管组报送以下资料:
包括企业复工申请表、企业疫情防控承诺书、企业疫情防控工作方案、企业职工返岗工作方案(含企业职工信息登记表)、企业现有防控物资清单和防控物资采购计划(已采购的防控物资需附购置发票复印件、实物照片、日消耗量、公共防控消杀设备等)、企业上下游配套企业登记表等。
(二)区指挥部企业排查防控和市场监管组各小组对企业资料进行初审,对企业防疫情况 进行实地核查,并将核查情况形成专报,报企业复工小组审核后提出初步意见,上报区指挥部审批。
(三)区指挥部审批同意后,出具同意复工函,企业方可复工生产,未经审批一律不得擅自复工。
四、疫情防控
企业在复工后要疫情防控措施要做到“六个强化”:
(一)强化出入管理。要在厂区出入口设立固定测温点,对进出职工进行逐一测量体温;对来访人员要逐一测量体温、登记身份证号和手机号码,并详细记录来访人员行程轨迹、接触人员等;对进出车辆要登记造册,进行消毒,车上人员要测量体温登记信息,做到不漏一车、不漏一人。
(二)强化职工防护。要坚持每日最少2次全面消杀,重点区域多次消杀。暂停使用中央空调,房间每日最少通风3次,每次不少于30分钟。职工工作期间一律佩戴口罩,勤洗手、 常通风、不串岗,不聚集;特殊岗位要配备防护服、 防护镜、手套等。指定专人按部门对所有职工进行体温监测,每日不少于两次,并做好记录。
(三)强化就餐管理。有食堂的企业职工自带餐具,集中供餐,分批错时用餐;没有食堂的企业集中订餐、独立分餐;职工就餐时相互间保持1米以上距离,禁止聚集用餐。食堂工作人员必须持有效健康证,食品加工、包装、贮存等场所环境整洁,确保食材及制作过程不受污染。
(四)强化人员管控。有条件的企业鼓励职工自驾车上下班;有通勤班车的企业要固定人员、固定线路,按照荷载人员数量减半乘坐,每次车辆使用后要进行全面消毒。不具备条件的,安排职工采取错时生产、错时上班、弹性工作等方式,最大限度压缩上班人员,减少人员流动。
(五)强化封闭管理。要对办公区域、生产区域、生活区域等实行封闭式管理,规划合理的通行线路,严控人员流动,形成疫情防控期间职工办公、生产、生活的闭环管理。疫情期间禁止举行员工大会、招聘会、培训会、销售会等相关活动。要严格落实请销假和外出审批制度,外出需说明事宜及行程路线;要减少人员外派出差,不得安排职工到高危疫区出差。
(六)强化应急防控。企业与经开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建立疫情防控联动机制,要强化24小时应急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,保持信息畅通,一旦发现体温异常者(温度超过37.3°C以上)必须立即就地隔离并报告,按要求第一时间送定点医院就诊,对所有密切接触者按规定实施隔离,并落实各项管控措施。
五、严格责任
(一)严格主体责任。按照 “谁用工、谁管理、谁负责”的原则,企业对复工生产后的防疫监管负主体责任,企业法人代表为本企业疫情防控第一责任人,企业要坚持稳 控当头,切实做到“守土有责,守土担责,守土尽责”。
(二)严格监管责任。经开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对区内企业复工和疫情防控工作负监管责任,并实行网格化管理,定期对复工企业落实防控主体责任情况进行检查。对复工后疫情防控措施不到位的,限期整改;因疫情防控工作开展不力导致出现疫情的,立即停产并封厂,同时依法追究责任。
(三)严格信息报送。企业自复工之日起至全市一级响应解除前,每日须通过“西安经开区疫情防控数据平台”向经开区疫情防控指挥部报告疫情防控情况。(平台网址http://xetdz.aecichina.com/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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